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HW34废酸来源于精炼石油产品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子元件制造等行业。
主要包括石油炼制过程产生的废酸及酸泥,硫酸法生产钛白粉(二氧化钛)过程中产生的废酸,硫酸和亚硫酸、盐酸、氢氟酸、磷酸和亚磷酸、硝酸和亚硝酸等的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废酸及酸渣,卤素和卤素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钢的精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酸性洗液,青铜生产过程中浸酸工序产生的废酸液,使用酸进行电解除油、酸蚀、活化前表面敏化、催化、浸亮产生的废酸液,使用硝酸进行钻孔蚀胶处理产生的废酸液,液晶显示板或集成电路板的生产过程中使用酸浸蚀剂进行氧化物浸蚀产生的废酸液,使用硫酸进行清洗、碳化、酸蚀产生的废酸液,以及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强酸性擦洗粉、清洁剂、污迹去除剂以及其他废酸液及酸渣等。
【危险特性】
废酸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蒸气或雾能引起角膜炎、结膜炎,并可引起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和支气管痉挛,化学性肺炎、肺水肿,严重者可致死。有些工业废酸属于强酸,其中含有铬、镍、铅等重金属元素,若随意处置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且重金属进入环境后无法生物降解,会通过食物链传递,在人体积累,造成重金属中毒等危害。由于酸和很多物质都能发生化学反应,会产生很多的危险因素,对人类的健康和生态环境有着难以预测的危害。
【管理规定】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规,废酸必须委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处置。